審計委員會

      111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8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獨立董事

德維

8

0

100

 

獨立董事

徐立曄

7

1

87.5

 

獨立董事

施志明

8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111.01.172 屆第 15 次)討論新建汽電廠儲煤倉預算案,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1.03.142 屆第 16 次)討論 110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110 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等、110 年度盈餘分配案、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委任之簽證會計師因其內部調整擬更換,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1.05.092 屆第 17 次)討論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1.06.132 屆第 18 次)討論本公司擬吸收合併孫公司金邦格興業有限公司案、本公司擬簽訂萬華區直興段「土地開發顧問委任合約」之「結算協議書」、本公司會計主管職務調整異動案,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1.07.113 屆第 01 次)討論本公司擬吸收合併孫公司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案,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1.11.073 屆第 03 次)討論擬認購台中商業銀行 111 年現金增資案、111 年度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公費、修訂「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內控內稽案、訂定「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作業程序」內控內稽案、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份條文案、 112 年度內部稽核作業計畫、修訂「資訊處理部門之功能及 職責劃分」之內控內稽,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111.12.263 屆第 04 次)討論本公司擬吸收合併孫公司翔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案,同意提交董事會討論。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        三、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公司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

       (一)審閱財務報表

董事會造具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與績效評估

監督會計師之選()任及每年評估其獨立性,其評估報告併同會計師出具之聲明書經 111.01.17 審計委員會審議,並提 111.01.17 董事會通過。

(三)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由本行董事會稽核室覆核各單位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報告,併同董事會稽核室所 - 20 - 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作為高階管理階層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並由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之政策和程序。

  •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簽證會計師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溝通情形良好。內部稽核主管依年度稽核計畫及實際執行情形,於每季召開的審計委員會報告並與獨立董事互動;並將次年度內部稽核計劃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會計師除列席股東會外會視情形列席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或透過其他形式之會議,並就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或財務、稅務或內控相關議題與獨立董事溝通及互動。

1. 稽核室依年度稽核計畫按月提交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

2. 稽核報告所發現缺失均須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並按季作成追蹤報告 呈送獨立董事。

3. 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陳核,並通知獨立董事。

4. 獨立董事查閱稽核報告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來電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辦理。
    綜上,獨立董事可透過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以及稽核單位定期提供之稽核報告,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包括財務業務狀況)及稽核情形,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並可透過會議及其他管道(例 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與會計師進行良好溝通。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日期

溝通方式

溝通對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1/03/14

會議

會計師

會計師針對 110 年度合併報表之重要事項進行溝通討論,內容包括:治理單位之職責、查核範 圍、重大會計政策、重大會計估計與重大事件或交易、顯著風險之辨識及關鍵查核事項、內控查核發現等之溝通。

獨立董事對本 次會議無意見

111/05/09

審計委員會

內部稽核主管

111 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對本 次會議無意見

111/08/12

審計委員會

內部稽核主管

1.111 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報告。

2.111 年第二季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時程規劃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對本 次會議無意見

111/11/07

審計委員會

內部稽核主管

1.111 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報告。

2.112 年度內部稽核作業計畫。

獨立董事對本 次會議無意見

111/12/26

會議

會計師

會計師針對 111 年度合併報表之重要事項進行溝通討論,內容包括:治理單位之職責、查核範 圍、重大性評估標準、顯著風險之辨識及關鍵查核事項、更新相關法令等之溝通。

獨立董事對本 次會議無意見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進行內部績效評估情形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分結果

112

112.01.01~112.12.31

審計委員會成員

由各審計委員會成員自行評估

共分五個面向,說明如下: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整體平均得分4.59,評定成績為優良,考核結果顯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對各項考核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評估結果已提報本公司113.3.4董事會准予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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