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11/03 | 發言時間 | 10:52:01 | 
| 發言人 | 吳宏揚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937111 | 
| 主旨 | 
				
 補充說明108年11月1日公告本公司配合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
區機動工作站調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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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11/03 |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11/03
2.公司名稱: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108年11月1日公告係關於潤寅公司涉嫌詐貸案乙事,本公司配合法務
部調查局調閱相關資料。
6.因應措施:鑑於本案已進入偵查階段,係屬員工個人行為被調查,本公司將全力配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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